问题 | 间接故意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一项独立的犯罪行为而言,间接故意非法拘禁罪的构成条件,我们可以从四个主要层面进行深入分析:
首先,在具体情节上,必须存在明确的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事实行为,例如以束缚、收押等各种方式严格限定他人的行动范围; 其次,在行为性质上,拘禁行为必须是非法的,缺乏法律依据或者超越了法律所赋予的权限; 再次,在犯罪主体方面,该罪行的实施者应当是具有一般性的主体资格,也就是指那些已经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同时具备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最后,在主观意识层面,间接故意的心态是其必备要素,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失去人身自由的后果,但仍然放任这种情况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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