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提现金额认定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对开设赌场罪中提现金额的认定过程时,通常需要综合考量诸多因素以进行综合判断。
从总体上来看,提现金额通常被视作是违法所得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假如提现金额与其关联的赌场所获得的利润存在着明确且充足的证据支持,例如资金流向记录或者证人的证词陈述等等,那么这些数值将极有可能被判定为犯罪所得。 除此之外,即便提现之后的资金被用于了其他方面的用途,但只要能够证实其源头来自于开设赌场所产生的利润,同样也会被纳入到可能认定的范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