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涂改借条日期算不算虚假诉讼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篡改借贷协议的签署日期,这无疑属于伪造证据的不法行为。
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种行为很有可能被视为滥用司法程序,通过这种方式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当当事人间存在着这种恶意串通行为,试图通过诉讼或和解方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人民法院应当坚决地拒绝他们的请求,并且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严厉的罚款或者监禁惩罚; 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甚至可能会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因此,篡改借贷协议的签署日期,无疑可以被认定为虚假诉讼,同时也可能构成恶意串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决驳回他们的请求,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能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单方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图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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