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财物认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职务侵占罪中,被认定为财物的具体要素主要由以下几个方向来概括说明:
首先,这笔财物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这其中既包括了诸如货币、贵重物品等有形资产,也涵盖了包括股份权益、知识产权在内的非物质性的无形资产。 其次,所涉之财必须处于单位所有或是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并合法持有、管理和控制的状态之中,换句话说,必须得是单位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 再者,行为人获取财物的过程必须是通过其在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实现的。 此处所说的职务便利,通常是指行为人对于单位财物的主管、管理、经手等方面的权力。 最后,行为人对于财物的侵占必须表现出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并且采取侵吞、盗窃、诈骗等手段,将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 同时,其侵占的财物数额还需要满足法定的追诉标准,否则便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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