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是可以立案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被视为可予立案查办的犯罪类型之一。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侵占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原本属于他人代为保管的财产、遗失物品或埋藏物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却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 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对此类犯罪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那些将他人代为保管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如果涉案金额较大,且行为人拒不归还,那么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 若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此外,对于那些将他人的遗失物品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如果涉案金额较大,且行为人拒不交出,也应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本条所述罪行仅在受害方提出控告时方可予以追究。 ”一般而言,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因地区而异,但通常情况下,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元即可达到立案标准。 在对侵占罪进行认定时,需要全面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所占财产的性质以及涉案金额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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