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借钱是否构成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当使用他人之财务以满足自己的私利,通常情况下并不构成侵占罪。
然而,倘若将受托人所保管的财产、被人们遗弃的财物或是被隐藏的物品,未经合法授权地据为已有,且数额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并对返还这些财物持有坚定的立场,这才会被视为涉嫌侵占罪。 至于借用他人的款项,通常触发的是借贷法律关系。 在借款过程中,若借款方意图非法占有,通过夸大事实、掩盖真相等手法来获取借款,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被判定为诈骗罪。 然而,仅仅是出于恶意而借用他人的款项,即使在借款时已经有了不打算偿还的念头,但并没有采用欺骗的手段,这种情况一般被视为民事纠纷中的违约行为。 出借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等途径,要求借款方归还借款。 总的来说,要确定恶意借用他人款项的行为性质,需要全面考虑借款的手段、目的等多方面因素,不能轻易地将其判定为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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