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参赌人员构赌博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三百零三条规定,赌博罪的成立需基于“以赢取金钱利益为主要目的,聚众进行赌博活动或者将赌博作为谋生职业”这一前提条件。
仅凭个人参与赌博的行为本身,尚不足以直接判定其构成赌博罪,除非他在其中扮演了积极角色且具有明显的盈利意图,否则便不太可能触及到此项罪名。 然而,若参赌者频繁参与赌博活动,并且有组织、召集他人共同赌博的行为,甚至将赌博视为自己的主要收入来源,那么他们就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赌博罪的主体。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每一个具体案件是否构成犯罪,都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最终由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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