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十万多元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寻衅滋事罪系指具有特定行为方式,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破坏的违法犯罪行为。
若某个体实施任意暴力行为,致使他人遭受经济损失超过十万元人民币,则此种情形恐将被视为“情节极其恶劣”,进而被判定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然而,具体的量刑裁决仍需考虑诸多因素,包括犯罪者的主观意图、使用的手段方法、所引发的不良后果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除此之外,法院亦会参照受害方的经济损失是否获得充分赔偿,以及被告人在此次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因素。 倘若被告人能主动积极地向受害方赔偿损失,且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悔过态度,那么法院或许会酌情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然而,若被告人的行为性质极为恶劣,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结果,即便已对受害方作出相应赔偿,其仍有可能面临较为严厉的刑事制裁。 综上所述,针对寻衅滋事罪中涉及的经济损失问题,必须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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