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掩饰罪取现18万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当一个个体明确确认某种物品为犯罪所得之后,进行诸如藏匿、转移、收购乃至代为销售等相关行为时,有可能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针对此类案件,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会因案情有所不同。 针对涉嫌掩饰犯罪取得现金18万元的情况,则需结合多个方面加以考虑:首先,是否存在确凿证据能够证实被告人的确明知该18万元为犯罪所得; 其次,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具备了法律所定义的“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掩饰手段; 再次,鉴于被告人所掩饰的是总额达18万元的涉案金额巨大,通常这种情况将被视为“情节严重”的特殊情形; 最后,还需要对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与悔过表现及其是否有自首、立功等可能影响量刑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综上所述,若由法院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且属情节严重者,按照我国相关法规,其可能面临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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