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鞋子销售28万元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明文规定,倘若被告方在销售过程中所售卖之产品为未经注册商标授权的伪劣商品,同时违法所得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280,000元以上者,即构成所谓“违法所得金额较大”的情节。
因此,依照此法律条款,被告方的此类行为极有可能被视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名成立。 然而,具体的审判结果将综合诸多因素进行考虑,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被告方的犯罪意图究竟为何; 是否曾有过犯罪前科; 是否能够积极主动地投案自首; 是否展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 以及其行为对整个社会所带来的实质性损害程度等等。 若经法院判定被告方确系实施了上述行为构成犯罪且其违法所得金额已达到“较大”标准,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惩罚,并处或仅罚款的罚金裁决。 然而,最终的刑期判决仍需由法院结合具体案情进行权衡,包括被告方行为所引发的实际后果、其主观恶意程度及其他相关考虑因素。 若法院认为被告方的行为符合“其他严重情节”的范畴,则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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