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吸案件客户主管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明文规定,任何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行为,只要其达到量刑标准,必将受到相应的刑事惩罚。
至于最终判罚程度则需综合参考涉案金额、犯罪情节以及个人是否有表达悔过之心的具体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衡量与判断。 若涉及到非吸案件中的客户主管角色,他们很可能会被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该法律条款,倘若他们属于单位犯罪的参与者之一,且在提起公诉之前能够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并赔偿损失,从而有效降低了损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那么便可获得从轻甚至减轻处罚的机会。 然而,具体的刑罚执行力度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法院的最终裁定方能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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