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血检180检察院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的明确限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若达到了每百毫升180毫克的话,即可依法认定为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
依照相应法规条款的规定,犯罪者理应接受缉拿并处以罚金的严厉惩罚。 在法院进行裁决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将会全面考量案件的实际情况,其中包括了被告方的认罪态度、是否存在悔过自新的表现以及是否已经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了充分的赔偿等等诸多因素。 倘若被告方能够积极主动地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且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那么在法律层面上,他们或许可以获得适当的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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