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配合警察算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拒绝警方协助之行为原非直接构成为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的主要打击对象为有损社会秩序的非法行为,例如随意实施暴力攻击他人、追逐拦截并侮辱恐吓他人、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以及在公共场合制造混乱等行为。 然而,当事人拒绝警方协助的行为可能会触犯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妨碍公务罪,但这需依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妨碍公务罪的犯罪构成要素。 若仅因当事人拒绝警方协助调查而未实施上述寻衅滋事行为,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该行为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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