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定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侵占罪的相关条款,即第二百七十条,我们可以明确得知该罪名的成立和正式审判的关键要素包括了四个重要方面:首先,行为主体非法占有并据为己有为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是将他人遗失物品、隐藏物品非法转化为自己所有;
其次,行为主体实施的非法占有行为需达到相对较大的金额标准,才能实现犯罪构成要件; 再次,当他人向其主张权利,要求返还所占有的财物时,行为主体必须拒绝返还或交出,以维持其非法占有状态; 最后,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只有在受害者提出控告后,司法机关才会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调查和审理。 在实际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如涉案财物的价值、行为人非法占有财物的时间长短、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以及是否存在主动归还财物的意愿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考量,从而决定是否对行为人定罪判刑。 若行为人确实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同时又拒绝返还,并且受害者已经提出控告,那么行为人就很可能被认定为犯有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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