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有自首行为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与第六十七条之相关规定,若某位人士因涉嫌实施盗窃而被立案追诉,随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自身的违法事实,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则此类行为可视作自首表现。
按照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鉴于自首者主动承认错误并且自愿接受法律制裁的态度,司法机关将给予一定程度的宽大处理,包括减轻或免除刑罚。 因此,对于那些触犯盗窃罪名但具备自首情节的被告而言,法院在做出最终判决时将会充分考虑到他们的自首行为,从而可能会给予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倘若犯罪情节极其轻微,甚至有可能获得无罪释放的待遇。 至于具体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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