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的共犯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典第133条之1所明确规定,任何涉及危险驾驶行为的共谋者都必须承受同等的法律责任,这是因为此类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都是根据这个条款而制定的。
具体来说,如果机动车的所有权人和管理者对于危险驾驶行为承担了直接和主要的责任,其行为将会被视作按照上述条款判处有期徒刑,并且还得支付一定的罚金作为惩罚。 然而,倘若涉案的共谋者的行为除了危险驾驶之外,还触及到了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现象,则需要按照更为严厉的法律条款进行定性和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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