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是否存在终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所确立的精神,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乃是一款独特、独立的犯罪行为类型,对知晓他人计划借助互联网进行犯罪活动,并为之提供技术支援或者协助的行为,只要情节较为严重,那么就将面临严肃的刑事处罚。值得注意的是,该罪行并未设定任何阶段性终止的条件。据此看来,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确凿无疑的存在,同时,我们也无法找到关于终止此类行为的明确描述与规定。倘若行为人的举止同时符合了其他犯罪所要求的所有要件,那么他们将会被按照同等或者更高处罚程度的规定来确定罪责和予以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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