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初犯盗窃罪不到三千怎么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其价值倘若介于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便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之“数额较大”。
对于初犯盗窃罪者而言,如若其所盗窃之财物价值尚不足三千元,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此种行为尚未达到“数额较大”的判定标准。 因此,从理论上讲,此类情况并不足以构成盗窃罪。 然而,若初犯者的行为同时满足其他盗窃罪的构成要素,例如多次实施盗窃、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扒窃等,即便其盗窃金额未能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亦有可能被判定为盗窃罪。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将全面权衡犯罪情节、犯罪后果、犯罪动机、悔罪表现等诸多因素,从而依法做出裁决。 若初犯者的行为确实构成了盗窃罪,但由于涉案金额较小,法院或许会予以减轻处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总的来说,初犯盗窃罪且涉案金额不足三千元的量刑结果需根据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评估,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若涉案金额未达“数额较大”标准,则原则上不构成盗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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