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最后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中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凡涉及到危险驾驶罪案情皆应以处定拘役并附加罚金的方式进行审理裁决。
而对于此类刑事违法案件中涉及的各项精准裁量,则须参照犯罪行为人具体实施行为的性质,结合其恶略情节的程度加以确定。 若违法者本人在实施该项违法行为过程中还同时触及到了其他犯罪事项,那么便应依法按照其中处罚更为严厉的相应规定,对案件涉及人员提出定罪处罚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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