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诬告陷害数罪并罚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四十三条明文规定,诬告陷害罪系指行为人为恶意捏造虚假事实,向国家公安机关或司法机构举报他人涉嫌刑事犯罪,且情节严重者。
若一名被告人同时触犯侵占罪与诬告陷害罪两项罪名,则应依据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数罪并罚。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法院将根据侵占罪与诬告陷害罪各自的具体情节,包括犯罪性质、情节轻重、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实行数罪并罚以及如何并罚。 若侵占罪与诬告陷害罪均为同一被告人所实施,法院可能会考虑对这两种罪行进行合并处罚。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可能会在两罪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确定最终执行的刑期。 然而,若侵占罪与诬告陷害罪并非由同一被告人分别实施,则应对这两种罪行分别作出判决,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特殊规定,决定是否将两种刑罚合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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