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十五条规定,我们可以明确理解到,所谓的“共同犯罪”实际上是涉及到两个或更多的人出于自愿并通过协作的方式实施的犯罪行为,此种犯罪形式需要他们存在共同的犯罪意图。
针对交通肇事罪来说,要想构成其共犯,必须同时满足如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参与到该事件中的人数不得少于两名; 其次,这几名参与者之间应该具备明确且一致的犯罪意图,换句话说就是他们都清楚自己正在从事着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他们的具体行动要能够最终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对于实际案件而言,假如一个人有意的引发了交通事故,而另外一个人明知道这个情况还选择参与其中,或者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他们共同选择逃避责任,那么这两个人都可以被视为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只要他们的行为符合上述提到的所有条件,即便他们之间并未事先进行过任何明确的策划,同样可以构成共同犯罪。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共同犯罪的过程中,如果参与者之间只是存在过失而并非故意,那么这种情况将不能被视为共同犯罪。 因此,如果参与者之间只是存在过失而并非故意,那么他们之间就无法构成共同犯罪。 总的来说,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构成需要同时满足共同的犯罪意图以及共同的犯罪行为。 只有当参与者之间存在共同的犯罪意图并且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时,他们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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