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以非法占用为么目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罪所须具备的构成要件主要包含有非法占有这一核心要素。
所谓非法占有为目的,即是指行为人内部主观上抱有侵吞公私财产成为个人或他人财产的意念。 这种目的性作为盗窃罪主观层面的关键要素,是区分盗窃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的重要标识。 若行为人并无非法占有之意图,即便其确实实施了盗窃行为,亦不能被认定为盗窃罪。 在剖析具体案件时,我们需深入探究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以及客观行为是否满足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举例来说,倘若某人为解决生活困境,未经许可擅自取走他人财物,但其并无非法占有的意图,仅为暂时使用,那么此种行为或许无法被判定为盗窃罪。 然而,若行为人明知自身行为非法,且怀有将财物据为己有的意图,那么此类行为便极有可能构成盗窃罪。 在现行法律体系之下,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需要全面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客观行为、财物的性质及价值、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多重因素。 若行为人的行为满足上述构成要件,且证据确凿,则可依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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