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戏骚扰女性是寻衅滋事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据中国全国人大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明确阐述,寻衅滋事罪行为范畴包含了肆意殴打他人、强行追逐、绊倒、谩骂、威胁他人、强行占有或任意破坏公私财物及在公众场合喧哗吵闹等行为。
而对于随意骚扰女性的行为,若其情节过于恶劣,有可能触犯上述第二百九十三条中所提及的“追逐、拦截、侮辱、恐吓他人”或是“在公共场所制造喧闹事件”在内的多项寻衅滋事行为。 因此,在某些特殊情境中,对女性进行不当骚扰和挑逗其行为可能被视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然而,是否能够归类为犯罪仍需依据具体案件进行详细分析,其中涉及到行为人的行为方式、频率、所产生的后果以及对社会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倘若骚扰行为尚未达到“情节恶劣”或“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标准,那么就有可能无法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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