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敲诈勒索罪要退钱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敲诈勒索罪行的惩处方式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相应数额的罚款。
也即若某个体被认定为构成此类犯罪,那么在法院进行裁决时,可能会综合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严重程度、涉案财产金额大小以及是否存在退赃行为等等多方面的因素。 事实上,在现实的司法审判过程中,如果罪犯能够自愿主动退还其通过敲诈勒索所获得的财物,此举可被视为罪犯的悔过表现之一,从而在法院酌情量刑时有可能得到考虑。 然而必须明确指出,被告人是否选择退赃并不能直接影响到敲诈勒索罪名的成立与否,关键还是要看其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 换言之,即使被告人选择退还部分或者全部非法所得的财物,这仍然有可能成为一个从轻或者减轻刑责的辩护理由。 因此,对于那些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而被指控的人们来说,他们可以选择退还犯罪所得,但是这并非是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义务。 至于是否选择退赃,完全取决于被告人的自愿决定,并且还需看其能否与受害者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被告人确实选择了退赃,那么这无疑将对其最终的刑罚结果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但具体的影响程度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加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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