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构成非法拘禁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拘禁罪具有两个必要条件:即实施了拘禁他人或是通过其他非法手段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明确规定,若有此类犯罪未涉及到任何形式的拳击或侵权等情节,依旧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然而,若在犯罪过程中出现了拳击或侵权等情节,则该罪犯的刑期将会被加重。 另外,倘若非法拘禁的行为导致受害者受到了严重伤害,那么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而如果非法拘禁的行为导致受害者不幸身亡,那么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惩。 若在非法拘禁期间采用暴力手段致使受害者伤残甚致死亡,那么罪犯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或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对于那些为了追讨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同样将按照上述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触犯上述罪行,那么他们将按照法律规定接受更为严厉的处罚。 总而言之,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必须同时满足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以及可能伴随着的加重情节,例如拳击、侵权、致人重伤或死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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