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对危险驾驶罪如何收监执行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严禁危险驾驶的行为,若触犯此类法令者将受到拘役惩罚,同时还需要缴纳罚金。 拘役这一惩罚方式是对犯人短期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与剥夺,通常情况下在监狱或拘留所内进行处罚实施。 具体到实践应用上,倘若被判定为罪犯的个人最终被判处了拘役,那么便应是由公安部门负责执行拘役判决。 而在拘役的执行过程中,那些罪犯将会被转移至指定的拘役场所或是监狱,接受严格的管制以及劳动改造活动。 若罪犯在拘役期间能够遵守有关纪律,并且表现较为突出优良,则有可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获得减刑或者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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