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取公司财物怎么能判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若想认定侵占罪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其一,犯罪行为人需故意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
其二,所涉金额须达到一定标准,且行为人拒绝归还; 其三,该类案件仅限于受害者主动提出控告方予以受理。 然而,对于盗取公司财物的行为,其本质上可能构成盗窃罪,而非侵占罪。 侵占罪通常涉及到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而公司财物并不属于此类范畴。 除非行为人系公司职员,并在代为保管公司财物期间实施了非法占有行为,否则便无法满足侵占罪的构成要素。 因此,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盗取公司财物的行为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侵占罪,反而更有可能构成盗窃罪。 若欲对具体罪名进行精确判断,则需深入剖析案件详情及准确运用相关法律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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