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徐宝军被刑事拘留能判缓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明确规定,被判缓刑所需达到以下基本要求:首先是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其次是罪犯具有明显的悔过自新之意; 再次是其再犯可能性极低; 最后是宣告缓刑对于其所在社区并无严重负面影响。 若徐宝军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经由公正审判被判定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从理论角度来看,他是有资格被宣告缓刑的。 然而,实际情况中,能否获得缓刑的判决还需综合考量案件的具体细节,如犯罪性质、情节的恶劣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罪犯的悔罪态度与行为表现等等。 若徐宝军的行为确实符合缓刑的各项标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他有望得到缓刑的判决。 反之,若其行为并不符合缓刑的条件,即便已经遭受了刑事拘留,也未必能获得缓刑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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