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逾期构成诈骗罪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信用卡使用者涉嫌触犯欺骗罪行,往往需要满足如下几个关键要素要求:首先,要具备非法占有的意图,亦即蓄意逃避偿还所透支的全部款项;
其次,该违纪者的消费行为应超出了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最高额度或最长期限; 第三,违纪者即便经发卡行多次催收仍然拒绝归还现有透支款额,那么,这些行为就可能在特定情况下,依据我国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被认定为信用卡欺诈罪。 然而,如果违纪者的透支款额相对较低,那么他们可能不会被判定为犯罪分子,但是他们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例如支付逾期利息和滞纳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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