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随意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对于随意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行为人实施了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同时这些行为对社会秩序产生了破坏作用。
具体而言,若行为人的行为情节较为恶劣,或者在公共场所引发秩序严重混乱,便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倘若行为人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且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时还可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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