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国现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透支消费且拒不偿还”被视为信用卡欺诈行为中的一种,这一行为包括借款人出于非合法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过度消费,超出信用卡透支额度或还款期限,并且在发卡行发出催款通知后仍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如透支信用卡金额在五万元到五十万元之间,则将依据刑法被判定为“情节较轻的恶意透支信用卡; 若透支额度达到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将被判处为“严重恶意透支信用卡”; 若透支额度超出五百万元,将被评定为“极其严重的恶意透支信用卡”。 针对此种情况,《刑法》对每种罪行的惩罚措施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其规定,如果通过信用卡实施欺诈活动,使所涉及的金额在金额达较大的程度时,罪犯需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同时承担法定罚金; 而对于使所涉及的金额在较大程度上或出现其他严重情节的罪犯,则需承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时承担法定罚金; 至于使所涉及的金额在极大程度上或出现其他非常严重情节的罪犯,则需承担更长的刑期或无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甚至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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