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危险驾驶罪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涉嫌危险驾驶罪”,系指在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追逐竞驶、醉酒驾车、严重超员超速行驶以及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所有关于道路机动车驾驶行为之时,若任何一项状况出现,均可被指控犯下该罪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此类行为将会面临判处最低为一至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严厉程度。 如果相应的违法行为还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刑事法律法规,那么最终的定罪量刑将会根据所违反法条中的优先等级做出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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