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帮别人注册公司构成帮信罪吗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法律条例,所谓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素需遵从以下三个基本要求:即首先必须明确知晓他人正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其次需要为他们的犯罪行为提供技术上的支持或者协助,最后还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值得注意的是,单纯地进行公司注册本身并不能直接被视为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但是如果注册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协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比如为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庇护场所,那么这种情况下,注册公司的行为就有可能被判定为触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然而,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仅仅是提供注册公司的服务并不足以构成犯罪。只有在注册公司的行为是出于非法目的,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其是为了协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时,才会被认定为犯罪。因此,对于是否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来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判断。如果注册公司确实是为了协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而且情节严重的话,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触犯了该罪名;反之,如果注册公司的行为是出于合法的商业目的,并且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其是为了协助犯罪,那么就不会被判定为触犯该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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