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共同犯罪的定义。
它是指两个或更多的人基于共同的意愿,故意进行的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多人在同样的疏忽下实施罪行,也不能归结为共同犯罪; 若其中有人应承担刑事责任,则需根据他们各自实施的罪行加以惩处。 其次,共同犯罪要满足四个基本条件。 第一,任何形式的共同犯罪都要求至少两名符合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第二,所有的共犯者都应该有相同的故意犯罪意向。 第三,必须存在着共同的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必须是针对同一或多个人的。 最后,所有共同参与的人都必须针对相同的犯罪对象,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共同犯罪客体。 然后,我们来谈谈共同犯罪中各个个体的量刑问题。 首先,对于那些组织和领导犯罪团体的首要分子来说,应该依据他们的团伙所做的全部罪行予以惩处。 而对于那些在首要分子之外的主犯,理应受到他们参与或组织、指挥的所有犯罪行为的惩罚。 其次,对于从犯,刑法规定应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于惩罚的待遇。 对于受到强迫加入犯罪的人,理应根据其在犯罪行为中的具体情况,采取减轻或免于惩罚的措施。 再次,如果是人唆使他人从事犯罪活动的话,那么也会根据他们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来判处相应的刑罚。 此外,如果唆使者成功地将尚未成年的人带入犯罪活动,那就更需要加重惩罚了。 当然,如果被唆使者并未实际执行唆使者所建议的罪行,那么唆使者就可能受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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