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不构成轻伤,从犯会如何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聚众斗殴案件中,若未造成任何他人产生程度轻微及以上的伤害后果的话,仅会对该犯罪活动中的主导性人物(即首要分子)加以法律上的追究和处罚;
相反,作为从属者或从犯,则通常情况下不会受到刑法处罚。 聚众斗殴罪,即是指为了报复个人恩怨、争夺地方势力或其他妨害公序良俗的不良动机,集结大批人员相互展开暴力争斗,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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