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的处罚标准如何细分,法律上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执业律师就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既遂量刑标准进行深入细致的解析如下: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于被依法关押犯人的规定,若其存在法定的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且情节恶劣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制裁。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被依法关押在特定场所内的犯人,由于具有特定的违法行为而导致监管秩序受到破坏,情节严重者则会被判处相应惩罚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对该罪行作了明确规定,即被依法关押的犯人存在以下任何一项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1)实施殴打监管人员的行为; (2)组织其他被监管人共同实施破坏监管秩序的非法活动; (3)聚集众多被监管人以暴力方式挑衅并影响正常的监管秩序; (4)殴打、体罚或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恶劣行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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