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怎样可以判轻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审理涉及非法拘禁罪名的案例之时,法院将会考虑诸多因素以确定其相应刑期的轻重。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是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若此类犯罪行为当中含有动手打人和辱骂等情节恶劣的情节,则将给予加重处罚。为求刑诉得减,可尝试着从如下几处进行考虑:1.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若被告方能展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那么法院便可酌情予以减轻处罚;2.被告人的悔过表现:倘若被告人在犯罪之后能够表现出深刻的悔悟,例如积极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获得受害者的谅解等,这都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重要依据;3.未产生严重后果:若非法拘禁行为并未导致受害者受到重伤或死亡,亦或是并未采用暴力手段致使他人伤残或死亡,那么法院便可考虑减轻处罚;4.从犯或胁从犯的身份:若被告人属于从犯或胁从犯,那么法院也可考虑减轻处罚;5.犯罪情节较轻:若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并未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那么法院同样可以考虑减轻处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存在以上所述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最终的判决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法院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