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转盘是开设赌场罪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常说的“大转盘”游戏在赌场中广受欢迎,玩家可以通过转动带有数字或图案的圆形器具进行投注,其停止位置将决定胜负,由旋转结束后圆形器具上所显示的结果决定,这也是玩家赢得奖品或是损失下注金额的关键所在。然而,引人注目的是,依照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任何形式的开设赌场行为都被视为犯罪行为。若有个人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诸如大转盘这样的赌博设备,并以此吸引他人参与赌博活动,那么他们的行为便可能触犯开设赌场罪。然而,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还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若开设赌场的行为满足以下四项条件,那么便有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1.以营利为目的;2.提供赌博设备,例如大转盘;3.吸引他人参与赌博;4.达到一定的规模及影响力。若开设赌场的行为情节严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对于情节较轻者,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也会被处以罚金。总而言之,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大转盘等赌博设备,并以此吸引他人参与赌博的行为,确实存在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可能性。至于具体的刑事责任,则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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