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要素及其相应的定罪标准如下所述:
首先是关于该罪行所侵害的具体法益——即公共安全。 其次,从该犯罪的客观特征来看,具体展现的形式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在公路上驾车进行超越常规速度和里程的极限竞速、过度饮酒后仍试图驾驭车辆以及驾驶校车或客运车辆时严重超出额定乘客承载能力,或者以极快的速度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三,在现实情境下,负责实施这些行为的主体通常为普通公民。 最后,关于该犯罪的主观要件来看,其所蕴含的意思表示通常为故意为之,指涉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可能给社会公众带来潜在威胁,却仍然我行我素,甚至对可能产生的后果具有积极追求或消极纵容的意图。 实施了这些危险驾驶行为的个人将会依法受到了刑事追究,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还需要承担法律规定的罚金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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