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已完成的案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严格依照下列标准来进行量刑判决:
首先,如若销售者在明知所销售之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依然进行销售,且销售数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单独或合并罚款; 其次,如若销售金额的数额过大,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同时被罚款。 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这一罪名,其具备如下四个主要构成要素: 1、作为犯罪主体的身份要求并不严谨,无论是个人还是法人,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都能够构成此罪的主体; 2、该罪名所侵犯的客体为其他拥有合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企业或个人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在主观方面的判断上,唯独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理状态,即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范畴; 如果行为人对此事处于无从得知的状态,便不能被认为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组成部分; 4、最后,在客观方面必须存在积极主动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销售金额达一定规模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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