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未存在“非法侵占罪”这一称谓,实践中通用的术语是“侵占罪”。
对于该类型犯罪行为的判定标准可以细化为如下四个主要方面:
首先,该项犯罪行为所触犯的客体,必须是对他人财产权的侵犯;
其次,其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通常表现为侵占者直接将原本属于他人托付给自身保管的财物、遗失物以及被掩埋物品非法据为己有,且这种行为涉及金额较大,同时又拒绝将物归还;
再次,从犯罪主体角度看,应当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在16岁以上的自然人即可构成此种犯罪;
最后,在主观方面来看,该犯罪行为表现出的主要特征是侵占者的直接故意且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