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妇女罪的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出现下面中的任何一种情况时,经过认真审核且判定符合法律框架下的管辖权范围,公安机关应该立即将其列为刑事案件并启动调查行动,共同积极展开侦查工作:
(1)接收到关于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的报警、指控及检举; (2)接到儿童走失或年龄在14岁至18周岁之间的女性失踪的紧急报告; (3)意识到年满18周岁的女性失踪时,很可能存在拐卖问题; (4)观测到流浪街头的孩童或乞讨者极有可能是被拐卖者; (5)发现了涉及购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应根据法律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案例; (6)存在表明可能发生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以及此类犯罪所引发的其他可能境况等突发事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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