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明确规定,即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而拒绝返还或将他人遗失物品或埋藏物非法占有、且涉案金额同样达到一定程度而拒绝上缴,均可视为构成财物侵占罪的立案条件。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则需参照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会以一定的货币价值作为衡量依据。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上述法律条款,财物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范畴,即必须在受害者提出控告之后,方可启动刑事追责程序。若受害者未提出控告,则通常情况下不会启动立案调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