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退赃不退赔可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施行的《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及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进行定罪量刑时,其处罚措施主要包括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在必要情况下,需额外判处罚金。若有公司或者企业等组织机构涉及此类犯罪行为,那么将会对这类组织机构判处相应数额的罚金,与此同时,其负责人以及具体执行者也会受到与第一款所述内容类似的刑事处分之罚。假如该项犯罪行为还同时触及了其它违法犯罪行为,那么依据更为严厉的法律条款进行定罪量刑。当某个人被指控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名成立后,他是否有权拒绝退还赃物或者赔偿损失呢?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退还赃物或者赔偿损失是犯罪分子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然而,刑事责任的承担则主要依赖于犯罪行为本身及其相关的法律规定。退还赃物或者赔偿损失并非刑事责任的豁免条件,而是犯罪分子对受害人经济损失的一种弥补。倘若犯罪分子未能退还赃物或者赔偿损失,受害人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犯罪分子赔偿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因此,犯罪分子是否愿意退还赃物或者赔偿损失,并不会影响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即便犯罪分子未履行退还赃物或者赔偿损失的义务,他们仍然需要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接受刑事处罚。因此,从法律层面上讲,犯罪分子不退还赃物或者赔偿损失是可行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能够逃避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