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威胁犯盗窃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一个个体由于遭受胁迫,而陷入偷盗犯罪活动,依据现行法律,他所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可能会因具体案件情节而异。首要需予以关注的是,威胁行为是否足够构成犯罪未遂的“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倘若侵略性行动的发生直接导源于此类威胁,则可将此定性为犯罪未能成功实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已着手犯罪但未能得逞者,可参照既遂罪犯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就意味着,若某人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实施犯罪,法院在裁决时可能会考虑到这一因素,以决定是否给予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然而,对于盗窃罪的定罪与量刑,还需综合考量诸如盗窃金额大小、被告人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动机及目的、犯罪具体情节等诸多因素。若盗窃金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即便存在威胁,仍有可能构成盗窃罪。因此,对于受威胁而犯下盗窃罪的判决结果,必须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加以判断,其中包括威胁的性质及其影响力、盗窃金额以及情节等多方面因素。若威胁成为犯罪行为的主导因素,可能会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反之,若威胁并非关键因素,则可能依照盗窃罪的常规规定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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