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人利用构成帮信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款的明确规定,若某人在明知他人正使用信息网络行为进行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依然为了利益或其他目的,为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接入手段、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渠道等在内的各类技术支持,甚至是提供广告推广和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并且这种行为已经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那么他将被判定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样地,如果某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利用,为他人的犯罪行为提供了上述的帮助,并且这种行为也达到了情节严重的地步,那么这个人也有可能会被判定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然而,对于是否构成犯罪这一问题,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进行深入分析,其中包括行为人的主观认知状态、提供帮助的详细过程以及犯罪产生的实际后果等等因素。如果行为人确实对相关事实毫不知情,或者他并未为犯罪行为提供实质性的帮助,那么他就有可能不会被判定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总而言之,是否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不能仅仅通过文字描述就轻易地下结论。如果行为人确实知道相关事实并提供了帮助,而且这种行为已经达到情节严重的地步,那么他就有可能会被判定犯有该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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