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哪些情形下电力设施产权人不需承担民事责任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因高压输电线产生之电压过高导致他人人身受到损伤,然以下列情况之一者,电力设施的所有权持有方无需对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引发的意外事件;
(二)案件中的侵害者无理地选择触碰电场并因此自杀或自我伤害;
(三)在案件中,受害者由于盗窃电能,擅自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诱发电流泄漏事故;
(四)在案件发生时,受害者处于被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进行的特定区域内实施危险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0 22: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