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案件适用刑事和解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和解制度之适用范畴,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必须是因民间争议引发的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四章与第五章规定的各类犯罪案件,同时可能面临三年监禁以下刑责的压力; 其次,仅限于无渎职犯罪嫌疑且可能被处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过失犯罪案件; 最后,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在过去五年内曾有故意犯罪行为的,将不适用于本章规定的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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