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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共同犯罪在哪些情况下才会构成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如果两人或多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或缺乏刑事责任能力,他们无法单独独立地参与到共同行为之中,同时亦难以形成共同犯罪的结构。
这意味着,如果具备主体资格的个人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且无主体资格的个体“共同犯罪”,那么我们不应将其视为真正意义上的共同犯罪,其刑事责任应该完全由具备主体资格的那个人来承担。
其次,我们需要关注共同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故意。
这种故意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
第一层是指所有的共同犯罪人都必须对其涉嫌之罪行具有故意;
第二层则是共同犯罪人之间必须具备意思沟通与交流,意识到他们正在协同完成某项共同行动。
最后,我们还需明晰共同犯罪中所涉及到的行为。
在此处,我们使用了广义概念,不仅涵盖了主要的实行行为,也涵盖了组织、教唆、协助和共谋等各类行为。
按照具体职责分工,那些实际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被称为实行犯;
没有亲身参与但却提供援助行为的人被称为帮助犯;
而仅限于从事教唆行为的人则被称为教唆犯。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教唆犯和帮助犯多是对实行犯的施行行为给予必要的教唆和帮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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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8:3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