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收买妇女儿童罪行,特指并非出于出卖之意图,而是实施对被拐卖以及被绑架的妇女和儿童进行购买的行为。
此种犯罪行为,其所侵害的主要客体在于被害者妇女与儿童所享受的人身自由与生活安宁,并不包括她们的财产权益。 在这些具体案件中,罪犯往往会采取各种手段,包括利用金钱、物质等来达成交易,这种非法的购买行为无疑严重损害了广大受害人群的健康状况与精神状态。 从客观角度来看,这类犯罪的表现形式大多为直接或间接购买拐卖和绑架的妇女与儿童,其中也包括通过中间人参与购买行动等方式。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文规定,任何涉及此类行为的罪犯都将面临刑事处罚,并且具体的惩罚力度将依照情节轻重而有所区别。 被判刑罚最轻的类型通常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最高可达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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